各妇女小组、各部门: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妇联《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厅函[2020]110号)及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开展2021年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工作,通知如下,详见附件。
请申报集体(岗位)认真填写《浙江省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表》,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、文字简练,不超过500字。请各妇女小组于2020年11月16日下班前,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学校妇联办王海棠老师oa内邮,将表格纸质版(一式3份)盖章(党总支章)后,交行政楼222办公室王海棠老师。联系人:王海棠,电话:86766990(8990)。
妇联办
2020年11月9日
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的通知(1)[1].doc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