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妇联《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厅函[2020]110号)及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学校前期经过动员、申报和省教育厅评审,现就2021年省教育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单位公告如下:
序 | 集体(岗位)名称 | 负责人 |
1 | 淑女学院 | 王 瑛 |
2 | 银领学院 | 邵月花 |
3 | 金融管理专业教研室 | 邱俊如 |
4 | 明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| 叶 星 |
5 | 卫生保健部 | 潘茜茜 |
6 | 信用管理教研室 | 张惠君 |
学校妇联办公室
2021年05月14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