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
本会的名称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妇女联合会(简称学院妇联)。
第二条
学院妇联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,是学院党政组织联系全院女教职工、女学生(简称妇女群众,以下同)的桥梁和纽带,是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。
第三条
学院妇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行动指南,以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为平台,以妇女群众事(学)业进步、身心健康、和谐生活、人生幸福为目标,在妇女群众中开展组织、宣传、教育、维权等服务工作。
第二章机构和职责
第四条
学院妇联设主席一人,副主席若干人,委员若干人(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),领导学院妇联的工作。学院妇联下设办公室、权益保障部、事业发展部和身心发展部。
办公室:负责学院妇联的日常工作;
权益保障部:帮助维护和保障广大妇女群众的各项权益;
事业发展部:帮助和促进广大妇女群众在事(学)业上的发展;
身心发展部:帮助广大妇女群众维护身心健康,提升生活品质。
第三章任务
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心,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妇女联合会章程》,指导学院各级妇女组织,认真开展妇女群众工作,促进我院妇女事业的发展。
第六条
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广大妇女群众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态,主动了解、关心广大妇女群众所思所愿所需,及时向党政组织反映,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,当好党政组织的参谋。
第七条
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群众,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全面提高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,促进女性人才成长,发挥女性人才作用,让更多的妇女群众在学院的建设发展中建功立业。
第八条
宣传和表彰广大妇女群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,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推动更多妇女群众在奉献社会和家庭中完善自我,引领风尚,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进步。
第九条
关心妇女群众身心健康,开展各种文化、娱乐、体育和保健养生活动,提高妇女群众的身体和心理素质,推动妇女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,努力实现妇女群众的幸福人生。
第十条
根据学院“五个金院”(活力金院、特色金院、品牌金院、和谐金院、幸福金院)建设的要求,与时俱进、因地制宜,指导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开展重知性、厚涵养、聚信息、导应用,适合知识女性特点的多种活动,彰显知识女性内修真善慧、外展德智美的时代风采。
第十一条
加强妇女工作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,不断探索妇女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不断提高工作的成效。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第十二条
本章程由学院妇联负责解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