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5 月25 日
根据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文件(浙妇〔2020〕9)“浙江省妇联关于表彰浙江省巾帼文明岗、巾帼建功标兵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”,经各市妇联和省直相关单位推荐,省妇联研究决定,授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等400个岗位(集体)省巾帼文明岗称号,授予王海华等150 人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,授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社科支部等50 个集体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。我校邵月花老师入选2020年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。
邵月花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学校妇联副主席


2020 年5 月25 日
根据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文件(浙妇〔2020〕9)“浙江省妇联关于表彰浙江省巾帼文明岗、巾帼建功标兵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”,经各市妇联和省直相关单位推荐,省妇联研究决定,授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等400个岗位(集体)省巾帼文明岗称号,授予王海华等150 人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,授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社科支部等50 个集体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。我校邵月花老师入选2020年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。
邵月花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学校妇联副主席